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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浪灾害的信息发布 |
发布时间:2014-03-12 |
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建立了由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以及广州、上海、青岛三个分局海洋预报区台和海南(海口)、广西(北海)、福建 (厦门辽宁(大连)四个省海洋预报台组成的我国海浪预报网。预报已由近海扩大到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和南极大陆近海。1982年9月27日,按照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IOC)和世界气象组织(WMO)的规定,由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每天通过无线传真,同时以3个频率向世界发布西北太平洋海浪实况图和西北太平洋海浪预报图。并于1986年7月1日起,每天通过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放中国海和西北太平洋24h海浪预报。同时 还通过电传、电报、电话、有线传真向国内外用户提供上述海区和世界其他大洋的专项预报服务,服务领域包括海洋运输、海洋科学考察、海洋石油开发、海洋渔业、海上军事活动等进行的海上施工、重要拖航、海上救助、海上体育比赛、海上旅游等。近年来,每当灾害性海浪袭击我国大陆近海时, 及时地向闰家防汛指挥部、沿海省(区、市)政府及其防汛指挥部门、中国石油总公司、海军以及沿海渔业部门发布灾害性海浪警报,由此大大地减轻了海浪造成的危害。经过多年预报结果统计,目前灾害性海浪的24h、48h和72h预报准确率分别为88.8%、86.5%和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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