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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执法的一般问题 |
发布时间:2015-03-11 |
气象执法是一个由许多法律、法规、规章要件、较 多执法要素和执法环节构成的活动过程,由此也构成了 气象执法的一般问题。 第一,气象执法的依据。从抽象依据讲,气象法律、 法规、规章都是进行气象执法的依据。从具体依据讲,目 前应当包括国家《行政处罚法》、《气象法》,国务院颁发 的《人工影响天气条例》和《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中国气象局发布的《气象行政处罚办法》、《气象行政复 议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及 其相关的配套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 委会或政府发布的《气象法实施办法》或《气象条例》和 《气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气象执法的内容事项。气象执法的内容事项 由气象法律、法规确定,在气象执法中既不能任意扩大 执法事项范围,也不能随意缩小。根据气象法和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气象执法的内容事项应当主要包括(1) 检查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气象设施的保护,建 设、迀移气象台站,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审查,以及气 象计量器具的检定;(2)检查气象探测资料的保密;检 查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3)检查维护公众气象预报和 灾害性天气警报的统一发布制度;(4)检查天气和气候灾害防御制度的落实;(5)检查人工影响天气制度的实 施;(6)检查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制度的实施;(7)检查 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制度的实施;(8)检查发展 地方气象事业制度的落实;(9)检查施放升空气球制度 的实施;(10)检查气象有偿服务和气象科技服务制度的实施;(11)省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执法事项,等等。 第三,气象执法的处罚事项。气象执法的处罚行为 事项和处罚幅度设置都是法定的,气象执法既不能扩大 和缩小处罚行政的事项,也不能调整和改变处罚的幅度。 根据气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气象执法处罚事项有: (1)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的; (2)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 活动的;(3)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违法批准占 用土地的,或者非法占用土地新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的;(4)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造 成危害的;(5)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 置的;(6)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 警报的;(7)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 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 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8)从事大 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 评价时,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审 查的。(9)不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规 定的资格条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或者实施人工 影响天气作业使用不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要求的技 术标准的作业设备的;(10)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 气象台站的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和人 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11)不按技术规范充灌、 施放升空气球的,违反充灌、施放升空气球技术资格管 理规定的;(12)气象执法人员违法执法造成法律后果的; (13)地方法规规章规定其它行政处罚事项,等等。 第四,气象执法的程序。根据法律规定,执法简易 程序,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轻微并有法定依据的 情形,其具体程序是表明身份、现场检查或作笔录、说 明理由和依据、听行政相对人申辩、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书、生效执行、告知可申请复议或起诉、执法备案。执 法一般程序,适用于除可以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处罚外 的气象违法行为,具体程序:立案、调查、现场勘验、提 出处罚建议、处罚审查、作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送达、 告知可申请复议或起诉、生效执行、执法备案。国家 《行政处罚法》对执法程序有详细规定,这里不再赘述。 第五,气象违法的判断。气象执法遇到的难点就是 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的行为判断,已经制定形成的气 象法律、法规是客观的、固定的,而人们的社会气象活 动行为则是具体的、动态的,如何把二者结合起来进行 判断是守法还是违法,一般地说应当考虑五个构成要素: (1)气象违法的具体行为必须以违反气象法律、法规的 具体条规为前提,诸如违反了气象探测保护的法规,还 是违反了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制度;(2)气象违法行为必 须是某种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行为,《气 象法》主要规定了 10种法律责任行为;(3)气象违法必 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了气象法律、法规上所保护或维 护的气象活动事项的行为;(4)气象违法一般必须有气 象活动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5)气象违法者必须具有 承担法定责任能力或法定行为的能力。在气象执法中需 要对以上五个要素进行综合判断,才能有效实施气象执 法的行政处罚。 第六,气象执法的要求。气象执法是一项十分严肃 的工作,既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气象 部门的社会形象和气象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和中 国气象局的有关规定,对气象执法作出了十分严格的规 定,这些规定包括:(1)气象执法必须是合法的执法主 体。气象法规定的气象执法机构是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 构,属于非气象主管机构的气象事业单位未经气象主管 机构授权不能独立进行执法,执法人员必须是气象主管 机构并经过培训领有行政执法证的气象正式职工;(2)气 象执法的事项必须合法、适当、合理。气象执法的事项 必须是气象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事项;气象执法的 幅度必须适当,特别是气象行政处罚必须在气象法律、法 规、规章规定幅度范围之内,同时应当视具体情节使用 自由裁量权限,切忌动辄使用最高处罚,或不分情节一 律给予最高处罚;气象执法应当公正合理,坚持在气象 法面前人人平等,不可因部门因单位因人员身份而异。(3)气象执法程序必须符合法定要求,违反法定程序的 执法属于无法律效力的执法,也属于违法执法。(4)气象执法是气象执法主体独立真实意思的表达。气象执法 不受法律、法规、规章以外意志干扰和威胁,在气象执 法中不能把非气象执法主体的个别意志掺杂到气象执法 之中。(5)气象执法必须采取法定的形式。气象执法的 各种文书必须是法定的规范性文书,气象执法标志、执 法证件等都必须规范。(6)气象执法人员必须廉洁,不 得搞人情执法,更不得为谋取自身利益或效益进行执法。 (7)气象执法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应当有必要的执法经 费、取证手段、执法着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