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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制变革与环境问题 |
发布时间:2016-03-25 |
当代中国社会体制从计划到市场、从集权到分权的改革以及当代中国社会控制体系的转变,这三方面互相关联,并且都对环境破坏有着较为直接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明确了市场导向。需要强调的是,目前实际上仍然处于从计划到市场的过渡时期。在这两种体制的交叉时期,任何一种体制实际上都是不完整的,对当代中国环境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首先,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仍然起作用的情况下,由于产权不明晰,加剧了企业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使得他们只考虑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即所谓“先污染、后治理”,从而忽视了环境保护。 其次,这种状况使得政府与企业的互动关系复杂化。政府面对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还包括大量的私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等,一方面由于政府并不熟悉经济手段,另一方面, 企业在执行政府的有关政策时要打折扣,总在考虑如何钻政策的空子,以截流或套取更多的资金上的好处;关系开始转变、有关市场规则尚不健全以及企业自我约束很弱的情况下,环境管理的效益降低。例如,以前可通过银行直接收取排污费等等,但现在却遇到了麻烦。 第三,政府在创造市场的同时,也更多地入经济活动,大大降低了环境保护与环境管理的效益。这种情形在地方政府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第四,这样就发生了所谓一些官员为了私人利益,也可能放松甚至放弃有关的环境政策,只要自已的利益得到满足就行。 从另外的角度看,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体制改革过程可以概括为“放权让利”。 放权让利还产生了一个重要后果,即社会利益冲突显性化。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个人、地方、部门或企业的利益被 强化,显性化的社会利益冲突广泛体现在个人与个人、体制内与体制外、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 并且这种冲突又为中国历史上的“割据主义”文化、封闭排外的小农心理与原有体制下的实际分割状况所强化。为了满足眼前的一己私利而损害他人利益,甚至置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于不顾的现象普遍存在。 上述种种后果,不仅表现在各种利益主体为了自身利益而加剧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上,而且表现在他们很难走到一 起,共同对付所面临的环境问题。目前,中国许多区域性环境污染与生态失衡就是明证。 |